寻人找人的误区有哪些
虽然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好心办错事的悲剧屡屡上演,证明助人寻人不能仅凭热情,专业的是才是最好的,下面情踪侦探公司专业机构谈谈寻人的误区和对策
误区之一:缺乏经验急于求成,遭遇骚挠和勒索
当丢失孩子后,由于心情急迫,急于公布电.话,加上没有经验,把每一个提供线索的人都视为好人,往往会言听计从,一有线索会立即前往不怕花钱不计后果。当无数次被不实的信息搞得精疲力尽或无数次被人敲诈勒索后,精神受到重创,心情一下跌入底谷,倍感世态炎凉,深感无助和无望。便走向另一极端,不再相信任何人和任何线索,甚至放弃一切寻找努力。
误区之二 :局部张贴,短期效应
由于事先没有选择正确的广告形式,其广告资料难以长期保存和便于人们随时查阅。人工张贴广告,成本高效率低。1万张16开/A4纸制广告,印制费过千元,如要加贴一张2寸彩照,费用更高。
误区之三:过份依赖警方破案
许多家庭当悲剧发生后,过份依赖警方通过破案解决问题,自身不作任何寻人努力,而丧失最佳寻人时机。 有资料显示,由于诱拐儿童发生时处在不确定的时间不确定的场所,加上作案时间短暂等诸多原因,很难留下作案证据和线索,破这种案件难度极大,通过破案解救出来的孩子少之又少。
误区之四、吝啬钱财,寄希望于"好心人"的无偿帮助
许多寻人启事,洋洋洒洒悲悲切切、心急如焚的求人邦助,回报的只有"谢谢"二字。应当说,人群中不乏有许多乐于助人的善心人士,但通常是在以下情况下才会施以援手:不需刻意占用时间和精力,不损害自身利益,不扣任何风险"尤其高风险"时。如果正巧在街上遇到可能是你要找的正在流浪的人,或许会打个电话给你,仅此而己,至于能否确定怎样确定以及之后别的事只能由你本人判断处理了。
误区之五,缺乏诚意、缺乏约束力的承诺
许多寻人启事后常有:定酬谢。定重酬、重金酬谢这样的承诺语,却找不到它任何确切的酬金数字。好象一个商家在搞有奖促销,在一大堆诱人的大奖后面加上"解释权属于本公司"的文字游戏。所谓重酬,不过是一个数字游戏,它可以是任何一个数字,一百二百或者一一千…。在诚信亚重缺失的年代,这种数字游戏用千寻找至亲至爱,会有怎样的结果?悬赏是一种承诺,而承诺是需诚信作保障的。
误区之六、条件苛刻,一厢情愿
有的虽悬常出一定金额,但要求对方必须将失踪者送回家后才付酬金的苛刻条件。寻人是一件极为特殊复杂的差事,一个并不熟悉的生面孔仅仅通过几张照片或一些简单描述是很难百分百确认一个人的,只能根据大致特征发现目标提供线索,而最终的确认则是其家人才能完成的事。即便可以通过证据确认,但"包送"条件也仅仅实用于患痴呆症或弱智人群或流浪小孩。
误区之七:对谋体宣传期望过高
过高估计媒体的一两次宣传报导,以为可以万事大吉。通过电视报纸宣传寻人固然重要,他能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让广大的电视观众看到这一信息。但这种宣传有它的局限性和缺陷,地方电视和地方报纸受到地域的限制
误区之八:妒嫉心态,狭隘的意识
有人不愿悬赏,是怕自已赚的辛苦钱真的被人赚走,心里不平衡不甘心。以致产生:与其让别人赚走不如自巳赚妒嫉心态。所以选用最原始的寻人方法:或做独行侠或组成几人的寻子联盟,他们仅靠自身力量或仅凭感觉或凭某些小道消息便四处奔袭,盲目寻找。
误区之十:科技文盲,对先进的网络科技缺乏了解
根据调查,在被拐儿童案中,百分八十以上的家庭是处在社会底层的打工族,他们很少或从没有接触过网络,对网络仅仅理解为打游戏,上网聊天,别的用处一无所知。加上网络的负面影响,有的甚至视网络为坑人的洪水猛兽而退避三舍。更不用说在互联网上做悬赏寻人广告。